最近几年,我们可以在邻里商店和小贩中心使用社理会邻里购物券。当我用购物券消费时,常常会碰到金额不对,须要找回零钱的情况。有些摊主会把余钱还给我,可是大多数摊主拒绝找回现金差额,以致我无法使用邻里购物券。

我相信有不少人碰到这样的情形,不知道是因为摊主觉得麻烦或账目上难理清。有关部门可否考虑,让摊主把超过购物券面值的钱,找回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