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狂热读者,广泛涉猎小说和非小说等书籍,几乎每天都会到公共图书馆阅读,迄今已看完近2000本书,相当大部分是本地作家的中英文出版品。
在阅读过程中, 我经常发现许多错误,包括拼写错别字和事实错误。其中,本地出版的中文作品,错误情况比英文作品严重得多。
相比错别字,和事实不相符的错误更严重,更不能原谅。这反映作者的懒散、怠慢、无知、疏于核实和缺乏应有的专业精神与态度。
就在前几天,我偶然发现一本中文书《那些年……生命足迹第五系列》,里边收集大约18位本地乐龄人士的自传。其中一位作者讲述1964年的新加坡种族暴乱,竟然说发生在大宝森节游行期间。这真是天方夜谭。事实上,那场暴乱恰逢回教先知穆罕默德诞辰,与大宝森节毫不相干。作者实在不该犯这种明显严重和令人贻笑大方的错误。为什么没有事先做足功课,查证历史记录呢?这难免给人草率且敷衍的印象。
另一位本地高产量作家在他的小说中,错误地提到负责设计高楼大厦建筑物的是工程师而不是建筑师。在另一本著作中,他安排小说中的人物(毒贩)在未经法律审讯的情况下,直接被定罪。更荒谬的是,毒贩在樟宜监狱竟然可以在平日任何一天被送上绞刑台处死。殊不知,死刑犯通常只在星期五黎明时分,才被送上绞刑台。很显然,作者对我国监狱的运作不甚了解,因此叙述严重与事实不符。即便是写小说,也不应该天马行空到如此地步。
几年前, 我还偶然读到一本写给广大读者的英文刑事法律书籍,令我震惊的是,几乎每隔几页就出现几个错别字。
另一本由一群前广播局电视台幕后工作人员联合撰写的英文书,也存在好几个严重笔误。作者甚至把二战期间英军向日本皇军投降的年份也弄错了。总而言之,本地作品犯下明显错误的例子不胜枚举。
为了提高新加坡文学作品的总体水平,本地作家务必在作品付梓之前,进行更严谨和周详的校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