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8月4日刊登的齐裕鎏读者投函《有些失智症患者会康复?》:
我们感谢齐先生关于他在公积金服务中心处理母亲公积金事宜的反馈。
代理人(deputy)是由法庭委任,代表缺乏心智能力的人作出决定的个人。当代理人代表会员与中央公积金局接洽时,我们会要求出示文件正本,例如由合格医生出具、证明有关会员永久丧失心智能力的医疗报告。设立这些保障措施旨在保护会员的利益。
若在向法庭申请委任代理人时,已提交任何所需的文件正本,公积金局可通过与家事司法法院(Family Justice Courts)所建立的安排,获取这些文件的副本。
我们已联系齐先生,为他提供帮助。
我们会不断检讨工作流程,以更好地协助代理人和看护者,同时保障会员的公积金储蓄。会员或看护者若在获取所需文件方面遇到困难,可向公积金局求助。
(中央公积金局退休收入组司高级司长谢世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