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我因为意外跌伤了牙齿,到邻里牙医诊所求诊,支付100多元医疗费,其中一部分使用社会发展理事会邻里购物券支付。过后,当我向友邦保险公司索取意外赔偿时,却被告知只有用现金支付的医疗费才可以索赔。
保险公司将邻里购物券视为政府发放的补贴,属于第三方付款。因此,根据它的政策,使用邻里购物券支付的医疗费不符合索赔资格。
政府发放购物券的目的,是要帮助国人减轻生活负担,并支持邻里商店。投保人用购物券支付的医疗费不能索赔,最终获益的是保险公司,因为它无须支付更多赔偿金。
读者如果有意外或医疗保险要索赔, 务必在使用邻里购物券支付医疗费之前,向保险公司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