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退休教师,2002年用养老金买了一间分层地契公寓,不到100平方米,但住得很舒服,本以为从此可以安心退休。
2023年初,我家下一层单位搬来一名律师,他说我的杂物间漏水。我立即花钱请装修商把地板重铺。谁知道过了一年,他又投诉我家后面房间的厕所漏水。我很惊讶,我家有三间厕所,那间根本没有人用,怎么会漏水?但一想到睦邻,我还是找了装修商,出钱处理。我一共为这两次的装修费付了1万1000多元。
没想到,今年初,他向我索取1万多元的装修费,作为他修补自家假天花板的款项。我无法理解,这么一小片天花板须要花费这么多钱。我们没有办法在这事上达成协议,最后对方请律师到地契局告我。作为一名84岁的乐龄人士,我对诉讼一无所知,也不知道如何打官司,更没有能力请律师。对方本身有法律知识,加上聘请专业团队,最后结果是我败诉,地契局要求我赔偿对方1万9000多元,包括对方的律师费以及他向仲裁庭缴交的费用。结果我一共为“漏水”事件支付约3万元的费用。
我了解,政府组屋若有这类纠纷,会由建屋发展局协调,而且费用往往是双方一起承担,并且金额设有上限。私人住宅是否也应该有类似的指导规则呢?如果漏水事件导致邻居家中有损坏,当事人是否有完全的义务,按照对方要求,全额赔偿?建议政府在这方面制定一些规范,避免更多人像我一样,受无妄之灾。与大家分享我的惨痛经历,是作为一种警戒,尤其是退休人士,如果住在私人住宅,更要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