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在路上被人追尾。本以为只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没想到事情的发展却远远出乎我的预料。

当时我正常行驶在惹兰文礼(Jalan Boon Lay)准备转入亚逸拉惹快速公路的支路,为避免撞上前方车辆,我及时踩刹车停下,后方车辆却直接撞上来。事发后,我下车与后面车子的驾驶者交换资料,并拍摄现场照片。随后,我便联系保险公司报案,准备送车维修。

对方是马来西亚人,车辆属于一家名为PRIME的租车公司。起初我以为流程会很顺利,然而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我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前往它指定的车厂修车。但车厂告诉我,对方尚未提交事故报告,必须等对方完成报告且其保险公司英康批准后,才能维修。

又等了几天,对方的租车公司终于提交事故报告。我以为总算能修车了,结果车厂打电话说,英康拒绝赔偿,理由是它需要肇事驾驶者提供更多资料。如果驾驶者驾龄少于两年,将不予理赔。

我有以下几点疑问与关切:

一、关于事故报告的时限。根据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通报。为何租车公司延迟一周才提交报告,却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处罚?

二、关于租车公司的责任。租车公司应当核实承租人的驾驶资格和保险覆盖范围。如果因为它的疏忽或违规出租,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理应由租车公司承担相应责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车主是否必须自行聘请律师起诉租车公司?

三、关于保险理赔机制的公平性。作为无责方,我履行所有应尽义务,却因对方与租车公司的失职被迫长期无法修车、无法获得赔偿。这是否合理?

我真诚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此事,并调查租车公司及保险公司的做法,以确保车主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