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2025年12月27日刊登的孙志贤读者投函《以超速比例作为罚则基准》:

我们感谢孙先生的投函。

我们赞同孙先生的观点,即超速行为在不同环境中会带来不同的公路安全风险。例如,在行人流量大的区域超速行驶,尤其是有儿童、年长行人或脚踏车骑士等弱势公路使用者的地方,会构成更高的风险。

目前,交通警察已在学校区(School Zone)、乐龄安全区(Silver Zone),以及行人和脚踏车骑士流量较大的安行街道(Friendly Streets)等超速行驶安全风险较高的区域,实施更严厉的刑罚。违法者将被额外扣减两个违例记分,并额外处以100元销案罚款。

此外,我们已强制要求重型车辆安装限速器,将速度限制在每小时60公里,因为这类车辆对其他公路使用者构成更大的风险。

交警会定期进行执法行动,并利用科技,例如超速摄像机,来侦测和阻吓违法者。

然而,这永远不够。驾车者必须尽自己的一份力,遵守交通法规,以确保所有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新加坡警察部队公共事务局助理局长(媒体联络署)林志豪警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