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艺术中心是我国重要的文化地标,也是新加坡引以为豪的顶级艺术中心。从开幕至今的24年里,我经常到那里欣赏艺术表演。
然而,最近几次观演经历让我深感忧虑。问题在于入场管理松散与演出中的拍摄乱象,而后者尤其令人无法容忍。
先谈入场管理。按照以往的规定和常见做法,迟到的观众只能在场外通过闭路电视观看演出,待节目间隙时间方可入场。但最近几场演出,迟到者不分时间地被放行入场。也许是因为剧场的工作人员“宽容大度”,这些人不仅毫无歉意,有人竟然继续聊着天入席,有的打开手机灯寻找座位,严重干扰他人。演出尚未结束,也有观众急着离席,同样破坏观演氛围。
更严重的是拍摄与录影问题。剧场明文禁止演出期间拍照和录影,但我每次都看到有人公然违反规定,甚至使用手持支架长时间录制。须要强调的是,这种行为不仅破坏观演秩序,更涉嫌侵犯著作权,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新加坡的法律,未经授权对受保护的表演进行录制或传播,可能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然而,从未看到工作人员上前制止这些违法拍照和录影行为。作为法治国家首屈一指的艺术中心,滨海艺术中心若对这些违法行为听之任之,不仅有负行业标杆地位,也与我国尊重知识产权的法治精神相悖。
令人失望的是,每次观演后我都会认真填写滨海艺术中心电邮发来的反馈表,详细反映上述问题。然而,几个月过去了,毫无改善。我不禁要问:是这些反馈不被重视,还是根本无人阅读?
作为国际知名的文化地标,滨海艺术中心理应带头维护观演礼仪与法治尊严。期待滨海艺术中心倾听忠实观众的声音,还大家一个专业、守法、高品质的艺术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