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明日报》报道,有人日前在旧机场路小贩中心一家超市购物时,发现一款鸡蛋糕以1元特价出售。正准备购买时,却察觉包装上标示的最佳食用期限早已过期11天。更令人担忧的是,货架上整批同款商品都存在同样问题。吴先生立即通知店员,超市随后将相关商品下架。
事后,超市解释门店每天都会例行检查商品,并承诺优化流程。然而,过期长达11天的食品竟仍摆上货架出售,这显然不是一句“疏忽”就能轻轻带过。这不仅反映商品管理上的漏洞,也令人质疑日常检查机制是否真正落实。
食品安全从来不是小事,尤其对年长者而言,更须格外关注。他们未必熟悉包装上的外文标示,也不一定会仔细查看食用期限,稍有不慎,便可能误购甚至误食过期食品。轻则引发肠胃不适,重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危及生命,后果不容忽视。
特价商品不应成为降低标准的理由。促销的本意是惠及消费者,而不是把临期甚至过期食品悄然推向市场。无论商品售价高低,安全标准都不应打折扣。
此次事件也提醒新加坡食品局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超市,尤其是促销食品的抽查与监管,督促业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唯有商家自律、监管到位,消费者才能真正买得安心、吃得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