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5月18日刊登的刘曜熔读者投函《须严查包装椰子水标签合规性》

我们感谢刘先生在投函中,就预包装椰子水产品的标签方式提出反馈。

根据保健卫生部的规定,糖含量超过阈值的椰子水,必须印上“C”或“D”级的营养等级(Nutri-Grade)标签。未按规定印上标签属违法行为。只有当糖或饱和脂肪的含量足够低,符合“A”或“B”级标准时,才无须印上营养等级标签。保健促进局会定期检查,以确保饮料印上适当的标签。

此外,根据新加坡食品条例,含有其他成分的椰子水,依法不得印上声称是100%纯椰子水的标签。新加坡食品局规定,在新加坡销售的所有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以下信息:

一、清晰反映产品真实性质的名称;

二、所有成分和添加剂的列表(包括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的成分);

三、原产国;

四、进口商名称及地址。

进口商必须确保所进口的产品符合新加坡的规定。如果制造商的标签不符合规定,进口商可加贴附有必要信息的贴纸标签。

我们定期检查进口食品,以确保它们符合食品安全和营养等级标签标准。一旦发现违规情况,食品局和健卫部将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

保障食品安全,人人有责。虽然食品局负责制定并执行监管措施,但进口商和零售商也必须尽本分,确保所销售的产品符合所有标签规定。对特定食品或标签问题存有疑虑的消费者,可透过食品局的网上反馈表格(www.sfa.gov.sg/feedback)举报。食品局严肃看待此类反馈,会调查所有举报,只要证据充足,会毫不犹豫地采取执法行动。

新加坡食品局

食品安全政策署高级署长

易启龙博士

保健卫生部

疾病政策及策略司司长

林敏珠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