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推行的饮料瓶罐退费制,旨在推动全民环保,却在实际操作上制造新的不公。消费者购买印有押金标签的指定饮料时,须额外支付1角钱押金,饮用后还得清空、清洗瓶罐,确保无残留液体,才能投入回收机。最关键的环节在于退押金——回收机只接受两种方式:刷新易通卡或扫描DBS PayLah!二维码。没有这两种支付工具的消费者,即便完成清洗与投放,也无法退回押金。

如此一来,所谓的“押金”对某些人而言,直接变成变相涨价。没有新易通卡或电子钱包DBS PayLah!的人,等于是白白多付1角钱,无法取回押金。这无异于惩罚愿意配合回收,却因支付工具受限的消费者。一项意在鼓励环保的制度,竟首先在公平性上失分,难免让人失望。

更根本的问题,是这套机制的出发点。先在消费者购买瓶装和罐装饮料时收押金,待回收成功后退换押金,本质上是预设消费者不环保,须用押金施压。若想鼓励消费者退回空瓶罐,逻辑应该倒过来:不必在购买时附加押金,而是在空瓶罐成功投入回收机后,由机器直接支付1角钱鼓励金。这样做既简单明了,又具备正向激励。

好的环保政策,不该让任何有心配合的人感到被处罚或排挤。业者与其执着于收押金、限渠道,不如把思维从“你若不做就亏钱”的惩罚逻辑,转向“你若做了就有赏”的鼓励思维。收回空饮料瓶罐,本就是一件好事;为这份善意送上1角钱的鼓励金,或许比“先收再还”要来得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