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7月14日刊登的翁益华读者投函《5分钱硬币为何遭拒收?》:

我们感谢翁先生在投函中,就5分钱硬币的使用和接受情况提出的建议。

我们向翁先生保证,5分钱硬币在新加坡仍有用途。例如,超市仍会将商品价格上调至最接近的5分钱单位,并可能对每个塑料袋收取5分钱或1角,且接受顾客以5分钱硬币支付。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会继续发行5分钱硬币以满足需求,并会从长远角度评估它的实用性。

有些商家拒收5分钱硬币,令翁先生感到不便与无奈,我们对此表示理解。根据《货币法令》,商家有权决定是否接受特定面额的硬币作为支付方式,但必须张贴书面通知告知顾客有关决定。在做出这项决定时,商家通常会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对顾客的影响、交易金额以及处理硬币的成本。我们理解商家希望在管理硬币处理成本方面拥有一定的灵活性。顾客也拥有最终决定权,可自行选择是否光顾某个商家。

有关“法定货币”定义的更多信息,请浏览https://www.mas.gov.sg/currency/What-is-Legal-Tender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主管(通讯处)

周曼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