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的ActiveSG账号因我AA制寻找球友,涉嫌违反平台规定而被暂停使用。这件事让我思考一个问题:通过社交媒体寻找球友参与运动,并按实际开销分摊费用,是否应被视为与转售场地相同的违规行为?

作为一名羽毛球爱好者,我有时通过ActiveSG预订球场,并在社媒上寻找球友一起打球,由参与者平均分摊场地和球的费用。羽毛球场的费用是非高峰时段一小时3元5角,高峰时段则是一小时7元4角。6月26日,我收到ActiveSG通知,指我在脸书发帖寻找球友并列出分摊费用,因此暂停账号使用。我随即提交申诉,说明自己并非转售场地或从中牟利,但申诉最终未获接纳。

我支持政府打击转售场地和牟利行为,也理解公共资源应公平分配。然而,我认为,寻找球友共同运动并分摊费用,与转售场地之间存在本质区别,不应简单画上等号。转售场地是将已预订的公共资源转让给他人使用,甚至从中赚取利润;寻找球友则是组织者本人也参与活动,大家共用场地,并分担实际开销。两者的目的和性质并不相同。

对于许多运动爱好者而言,AA制分摊费用是长期存在且广泛接受的做法。组织者负责预订场地、协调时间和联络参与者,大家共同承担费用,并非为了获利,而是为了让活动能够持续进行。如果连公开说明分摊费用都可能被视为违规,公众难免会感到困惑:寻找球友时是否不能提及费用?组织者是否必须独自承担所有开销?事实上,对于许多没有固定球友的人来说,通过社媒寻找伙伴,是参与羽毛球、篮球等团体运动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如果AA制球友分摊费用也被视为违规,许多长期依靠这种方式参与运动的普通民众都会受到影响 。

更重要的是,寻找球友本身具有积极的社会价值。过去几年,我曾与来自不同年龄层、职业和种族背景的人一起打球。大家原本互不相识,却因为共同兴趣而聚在一起。在运动过程中,人们不仅锻炼身体,也建立友谊、交流经验,并增进彼此了解。新加坡一直强调建设包容、多元和团结的社会,而运动场正是促进不同群体交流最自然的平台之一。从这个角度来看,寻找球友不仅不是负面行为,反而有助于促进社区联系和社会凝聚力。

在申诉失败后,我于7月9日向文化、社区及青年部发出电邮,希望进一步了解有关规定的执行原则及个案处理情况,并于7月13日收到确认。然而,即使之后两度跟进,至今仍未获得实质回应。我理解政府部门处理个案需要时间,也明白每个个案都必须经过审慎审核。但对于主动配合调查的公众而言,及时和透明的沟通同样重要。长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不仅令人困惑,也容易影响公众对制度的信任。

政府近年来积极推动全民运动,而ActiveSG正是其中的重要平台。我相信绝大多数使用者都愿意遵守规则,也支持打击真正的转售和牟利行为。有关单位有必要更清楚地区分“转售场地”与“球友分摊费用”之间的差异,并建立更透明、更高效的沟通和申诉机制。政策的目的应是防止公共资源被买卖和牟利,而不是阻碍国人结识运动伙伴、参与体育活动和建立社区联系。只有在维护规则与鼓励全民运动之间取得平衡,才能更好地实现推动全民运动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