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8月8日刊登的龙籍东读者投函 《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应做到“随时可用”》:

我们对金文泰4道第309座组屋发生的火患深感悲痛,并向遇难者家属和亲友致以诚挚慰问。我们也感谢龙先生关心在灭火行动中受伤的两名新加坡民防部队消防员。

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可靠并处于可运作状态,对居民和紧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至关重要。根据《防火安全法》(Fire Safety Act),建筑业主和住户,包括市镇理事会和分层地契管理委员会(MCST),有责任维护干式消防立管等消防安全设施。这些系统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仍可正常运作。

我们理解公众对金文泰4道第309座组屋干式消防立管的担忧。民防部队正在检讨事故相关情况,包括是否已按规定进行维护、检查和测试。我们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采取适当的行动。

公众也可通过保持警惕,并及时向相关市镇会或MCST,或透过“一联通”(OneService)应用,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包括受阻或维护不善的消防安全设施),为营造更安全的居住环境贡献力量。

消防安全是共同责任,每个人都应尽一份力,保障家居安全。

新加坡民防部队

消防安全处处长

王元为高级助理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