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社科大学宣布,从明年7月学期起,所有本科课程将把亲自出席和课堂参与纳入成绩评估中,包括实体课和线上授课,出席和参与将占总成绩至少15%。这项新规定也引发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对于肩负终身学习使命、服务在职成人的大学,是否有必要把出席和参与表现统一纳入课程成绩?
课堂参与当然值得鼓励。课堂讨论、师生交流和同学互动,都有助于学习。但值得鼓励的事情,并不意味着都必须转化为分数。大学成绩最应该反映的,是学生是否达到课程所要求的学习成果,而不是能否在指定时间、以指定方式参与学习。这对非全日制成人学习者尤其重要。
非全日制学生的生活条件各不相同。有人须要轮班工作,有人从事前线工作,无法自行安排下班时间;也有人须要照顾孩子或长辈。对这些学生而言,无法在指定时间出席,并不代表没有学习,更不代表没有达到学习成果。
如果出席和课堂参与被纳入这最少15%的课堂参与成绩,评量的内容可能就不再只是学生是否学得好,而是他们是否有能力在指定时间出现。学生失分的原因,可能不是学习不足,而是工作时间、家庭责任和照护安排无法完全由自己掌控。
表面看来,所有学生遵守同一项规定,似乎就是公平,但真正的公平,也应考虑不同人遵守规则所付出的成本。一个工作时间固定、有家人支援的学生,取得这15%的分数可能相对容易;对轮班工作者、前线人员或单亲家长而言,同样的15%,往往意味着更高的代价。因此,相同的规则,未必适合不同的处境。
校方或许会说,有合理理由的缺席可以申请豁免。然而,个案豁免并不能完全解决制度本身的问题。现实生活中的困难,并不总能提供一纸证明。临时加班、孩子突然需要照顾、长辈临时出状况,往往来得突然,也未必能够取得正式文件。若每次缺席都须要说明,再由教师判断理由是否合理,学生面对的就不只是学习本身,还多了一层证明自己为何无法到场的负担,也可能出现不同教师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
更值得思考的是,如果获得豁免的学生并不影响学习成果,强制出席是否真的必要?如果没有出席就无法达到学习成果,问题就不应只是能否豁免,而应回到课程设计本身。
教育上的公平,并不等于要求所有人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点做同一件事。真正的公平,是让不同处境的学生,都能以合理的方式达到相同而明确的学习标准。
这也值得新社科大重新思考:一所以成人教育和终身学习为重要使命的大学,在制定课程要求时,是否应更充分考虑在职人士和成人学习者的实际处境?当工作或家庭责任使学生无法在指定时间出席时,制度是否应给予更多弹性,而不是要求他们证明自己为何无法到场?
与其统一规定所有课程设置15%的课堂参与成绩,不如让各课程根据学习目标,采用更多元的方式评估参与,例如课堂讨论、线上论坛、课后反思、口头答辩、小组协作等项目。出席可以鼓励,参与可以评估,但不应把到场与学习画上等号。
终身学习的意义,是让不同人生阶段的人都能继续求学。教育制度可以提高要求,却也应容得下不同的人生节奏。别让“课堂参与”成为衡量学习的单一尺度,更别让一项原本为了促进学习的规定,反而成为成人学习者继续求学的门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