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黄义强9月15日在《联合早报·交流站》发表的《别让非全日制学生为难》一文后,我深有同感。尤其是“大学成绩最应该反映的,是学生是否达到课程所要求的学习成果,而不是能否在指定时间、以指定方式参与学习”这一观点,触及成人教育的根本问题。

全日制学生以校园为主要学习场所,非全日制学生却同时承担工作、家庭和照顾长辈等责任。对他们而言,继续求学本身就是在多重人生责任之间寻找平衡。因此,课堂出席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学习成果。

学生因工作、家庭责任或突发情况无法出席,并不代表没有学习。如果学生已通过其他合理方式完成课程要求并达到学习成果,是否还应因为缺席而被扣分?

当然,课堂讨论、师生互动和小组合作,对某些课程确实重要,尤其是语言、实验及实务课程。因此,“参与”有价值。但问题在于:出席是否就等同于参与?出席是一种行为表现,参与是一种学习过程,而学习成果才是教育的目标。若把三者简单画上等号,既可能增加成人学生的困难,也未必真正反映学习成效。

“同一把尺”也不一定就是公平。所有学生遵守同一个15%的规定,形式上看似公平,但不同人生处境所承担的成本并不相同。有人为了出席须要换班、请假,甚至另找人照顾家人。因此,大学除了问“规则对所有人是否一样”,也应问:“对处于不同人生阶段的学生而言,这项规则是否合理?”

与其执着于15%的课堂参与成绩,我认为,更重要的是重新定义“参与”。课堂发言、线上讨论、学习反思、小组作业、案例分析,以及完成课程指定任务,都可以成为学习参与的依据。

支持非全日制学生,并不意味着降低学术标准,而是要求所有学生达到相同的学习成果,同时允许他们通过合理而多元的方式,证明自己已达标。

标准可以相同,路径却可以不同。如果一名学生因工作无法参加实体课堂,却通过教学录像、线上讨论和课后作业达到课程要求,他的学习价值是否应因为缺课而被否定?

终身学习不是简单地把传统大学制度,移植到夜间或兼读课程中,而是要从制度设计上理解成人学习者的现实处境。他们不是学习态度变差,而是随着人生阶段改变,承担更多责任。

大学教育当然必须坚持学术标准,但学习过程可以保留弹性。课堂参与值得鼓励,却不应成为成人学习者必须背负的无形枷锁。毕竟,一个人在工作、家庭与人生责任之间,依然坚持完成大学学业,本身就是一种值得肯定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