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认为共享汽车平台须严筛驾驶者,强化用户责任,更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积极处理赔,保护无责的第三方。制度应在便利与责任之间取得平衡,避免让事故中的无辜者承担行政上的代价。

无责第三方的确不应被迫在平台、保险公司和维修厂之间奔波。应设立优先保障机制,先提供维修授权、代步安排或补偿,再由平台、保险和驾驶者厘清后续追偿。

但如果平台设置太多限制或资格审核,共享汽车就会变得不再方便,甚至迫使用户重新买车,反而增加道路和停车压力。

我们也不能假设共享汽车驾驶者就一定比私家车车主更粗心。事故发生可能由于多重因素,不能因为是共享汽车,就推定驾驶者的责任感较低,进而形成对共享汽车用户的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