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读《联合早报·交流站·青年视角》10月14日刊登的李名恩同学投函《公共走廊不是私人储物空间》后,深表赞同,也说出许多奉公守法居民的心声。
组屋走廊被一些居民当作免费的储藏室,由来已久。纵然他们勉强留出1.2米的法定通行宽度,但在视觉上依然杂乱无章,严重有碍观瞻。门口若只摆放设计简单的鞋架,尚属合理。然而,有的人却变本加厉,除了停放脚踏车、手推车,甚至将衣物床单晾晒在公共走廊。这不仅增加火灾隐患,妨碍紧急疏散,也给市镇理事会的例行清洗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更无辜的是奉公守法的邻居。自家的居住环境因邻里的杂物而拉低整体品质,未来若要转售组屋,甚至可能因为走廊乱象而被买家嫌弃、压价。这种把个人方便建立在他人不便之上的自私行为,实在令人遗憾。
在现行的公共管理体制中,市镇会并不会根据居民占用走廊的面积而额外征收杂费。这种“零成本”和“不用白不用”的贪便宜心理,无疑助长违规者的肆无忌惮。即便市镇会人员接获投诉后上门给予口头警告,违规者往往也只是收敛几天,不久后便故态复萌。
组屋走廊堆积杂物这一社区顽疾之所以一直存在,根源在于一些居民缺乏公共意识与公德心,以及现有警告机制缺乏实质的阻吓力。面对根深蒂固的自私心态,单靠软性的社区教育显然作用有限。
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各相关部门必须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甚至可引入更严厉的扣分或罚款条例。唯有建立起让人不敢违规的硬性防线,才能真正还居民一个安全、整洁的公共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