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幼儿培育署宣布,从2027年11月1日起,持有幼培署准证的学前中心,须为符合资格的全职幼教工作者提供每周至少两小时的“非教学时段”,让他们处理备课等专业工作。这段时间须安排在工时内,不能因此延长教师的工时。
这是值得肯定的一步。不过,落实时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关注:教师只是在时间表上多了两小时,还是能够暂时放下带班职责,专心为孩子设计学习体验?
假如一名教师在幼儿午睡时,一边写教案,一边留意谁醒了、谁需要上厕所,他仍在承担照护责任。幼培署对非教学时段的定义很清楚:教师在这段受保障的工作时间里,不直接承担教学、照顾或看顾儿童的职责,而是处理其他专业工作。
因此,关键不只是“有没有空档”,而是有没有人接手,让教师能够专心做另一部分同样重要的工作。午睡时段并非不能用于规划教学,但必须先有妥当的照护安排,不能把同一人的同一段时间,同时算作带班和非教学时段。
以语言活动为例。假如一个孩子在集体谈话时很少开口,在角色游戏中却说个不停,教师就得回看不同情境下的观察,了解他为什么在某些场合更愿意表达,再决定下一次怎样安排。若只匆匆写下“表达能力有待加强”,就可能遗漏孩子已经表现出来的能力。
教育部的“培育幼儿:新加坡学前课程框架”强调根据幼儿的兴趣、需要和准备程度设计学习体验,并运用观察与反馈调整教学。教师要做到这些,不只是需要知道方法,也需要有时间整理所见、作出判断。
我也希望,这项安排不要变成增加文书工作的理由。如果因为多了两小时,就要求教师多交几份报告、把记录写得更长,原本用于思考和准备的时间,可能又被填满。
教师有没有据此调整活动?是否更清楚某个孩子需要怎样的帮助?这些可以在原有的教研交流中讨论,不必为了证明这段时间用得有价值,再另做一份汇报。
当然,人手不会因为时间表上多了一栏便自动增加。中心安排教师暂离带班岗位时,应同时确定由谁接手,交代孩子的作息和需要。不能让一名教师获得备课时间,却把另一名教师的照护负担挤得更重。
我建议中心为这类情况预先商定补回安排,避免备课时间每次遇到人手紧张就被取消,最后备课工作仍需教师回家完成。距离规定落实还有一年,这段准备期应当用来试行人手安排,而不只是修改时间表。
教师暂时不在课室,并不表示孩子被放着不管。中心应说明由谁继续照顾孩子,以及教师如何利用这段时间准备材料、整理观察或与家长沟通。涉及健康和安全等急事仍须有人及时处理,一般事项则可以安排适当时间回应。
幼培署也已说明,两小时是最低要求,并非上限。原本能够提供更多时间的中心,不应因为有了统一标准而往下调整。
照顾眼前的孩子与为下一次教学作准备,都是幼教工作的一部分。我们不能一面期待教师细心了解每个孩子,一面把整理观察记录、准备材料和调整教学,都留给他们自己找时间完成。
给幼教师两小时,最终应让孩子受益。要做到这一点,就得确保教师能够放心把照护工作交接出去,也有时间认真想一想,明天怎样更好地陪孩子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