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安排,我和伙伴到国家文物局实习三周期间,对杜佛—麦威和三巴旺海军基地的英国殖民建筑群展开研究,并分别撰写专文。这段经历改变了我对建筑遗产保留决策的认知:当一座历史建筑尚未被重新认识时,我们是否就因土地需求而默认可以拆除它?
在寸土寸金的新加坡,历史建筑的保留常与城市发展冲突。
不过,建筑遗产所承载的历史价值,一旦拆除便难以挽回。三巴旺的日本剧场于二战日本占领时期由盟军战俘兴建,用于放映政治宣传片。当我们身临其境地了解它的过去,就能更真切地明白前人的经历。
若中央商业区失去老巴刹,若牛车水失去老店屋,这些地方必会丧失原有的历史感。
建筑遗产承载着多代国人的共同记忆。当我们拆除建筑遗产,失去的不仅是建筑的物质价值,还有人们在其中留下的回忆。
我认为城市发展与建筑遗产保护之间并非零和博弈。为旧建筑赋予新用途,既能保留建筑的历史特征,又能满足当代需求。
位于女皇镇的玛格烈市场成为女皇镇杜生阁组屋项目的室内市集。旧裕廊消防局的七层高训练瞭望塔,则融入Boon Lay Glade组屋项目的儿童游乐场。若建筑文物能继续发挥实际作用,它们就不再是静态的历史文物,而是社区空间。
当然,改造利用并非万能解法。旧建筑修复成本高昂,工程也可能面临结构方面的限制;但是,我们仍应先探索拆除的替代方案。
针对淡滨尼45街第497座组屋红砖外墙的修缮方式,建筑摄影师苏建隆在网上,建议局部修缮,避免重新粉刷,以保留组屋的独特风貌。
建筑遗产保留与拆除的决策标准存在不对称的问题。为了发展而拆除重建,往往成为默认的发展态度,而一座建筑若要获得保留,就得先经过文物局的研究。但一座建筑物未经研究,并不代表它没有文化价值。保留建筑物需要逻辑严谨的理由,拆除方案也应如此。为什么无法保留、无法改造?有其他地段选择吗?我们的思维方式不应是“除非有人反对,即可大量拆除”,而应是“事先衡量发展与保留的利弊得失”。
我希望,建筑遗产的价值将来能得到充分重视,让我国在发展的同时,保留自己的灵魂。因此,在决定拆除之前,我们在评估保留价值的同时,也应质疑拆除的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