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1月2日刊登的陈胜文读者投函《集体出售应兼顾外籍业主权益》:

我们感谢陈先生的投函。他建议为因住宅集体出售而须购买替代住房的外籍屋主,减免额外买方印花税(ABSD)。

额外买方印花税率,是根据买家的居民身份,以及购房时名下所拥有 的住宅数量而定。鉴于新加坡土地资源有限,政府决定优先满足新加坡公民买房自住的需求,同时抑制投资性购房需求。

购买替代住房与购买其他住宅一样,均适用相同的税务规定。所有买家,包括拥有多套房产的新加坡公民及外籍人士,在购买替代住房时,都须根据自身的买家类别,缴付现行的额外买方印花税。这一税务处理方式,一致适用于在任何情况(包括集体出售)下购买替代住房的所有买家,以确保公平。

财政部
通讯及联系司
高级司长
Soffy Hariyan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