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达:“五四”百年的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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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中国爆发的“五四运动”,是中国和中国人近现代意识觉醒的起点,是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转型的开端,所以也被称作“新文化运动”,即中华民族开始认真思考探索什么是现代国家,什么是现代人,与传统国家和人群的主要区别为何?所得出的结论堪称石破惊天,振聋发聩:民主和科学,才是现代国家结构和现代人素质的基本构成。


五四精神之所以石破惊天,振聋发聩,是因为中华文化传统基因和血脉中,最匮乏的就是民主和科学,当然也缺乏“法治”这一重大基因。“五四精神”一开始没有突出“法治”,是因为粗看上去,中国历史和文化中似乎并不乏“法家”和“法制”传统,但仔细推敲起来,与现代“法治”内涵和精神却不是一回事。


现代化的“法治”,是在民主和科学的轨道上制订、修正、实施、运作,其特点是公开、透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权威至高无上。而中国古典阶段譬如商鞅和秦始皇时代的所谓“法制”,显然不在此例,只不过是虚以“法制”名义的专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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