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11月22日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在达拉斯被谋杀的有关档案记录最近又被推迟全面公布,让我陷入了沉思。那是58年前的事了。自1992年10月26日国会下令,全面并立即公布几乎所有肯尼迪遇刺档案记录以来,已经过去了比刺杀事件到该法律通过之间更长的时间。
肯尼迪时代的宇航英雄、已故俄亥俄州参议员约翰·格伦(John Glenn)起草了1992年的《肯尼迪遇刺档案记录收藏法案》。它规定“所有与暗杀有关的政府记录……都应被推定为立即披露,所有记录最终都应披露”。该法律也规定“只有在极为罕见的情况下,才有继续保护此类记录的合法需要”。
国会当时明确规定了可能存在这种需要的情况。保护“目前需要保护”的情报人员的身份就是其中之一。同样,任何“目前使用”的情报来源或方法都应该受到保护。在某些情况下,隐私问题可能非常重要。最后,该法律有条款豁免了与“国防、情报行动或外交工作有关的任何其他事项,这些事项的披露显然会损害美国的国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