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在中国大陆是千夫所指、万众唾弃的。2005年中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反分裂国家法》,开宗明义就是“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

何谓“台独”?这是个政治问题,也是个法律问题,因为已经立法反对和遏制“台独”。所以何为“台独”,须由国家权力机关慎重界定。如同确定刑事责任,民众、学界尽可发表意见,但最终确定的刑责却只能出自法院。故此,本文只分析“台独”概念,而无涉具体。

“台独”是个关系概念,指台湾独立于某个特定的对象,可以是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反分裂国家法》中确定为“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