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刚:分担税务和分享经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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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只有大约41%经济上活跃(或者说有某种收入)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档案照)
在新加坡,只有大约41%经济上活跃(或者说有某种收入)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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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各型组屋的95万户人家,未必每个家庭成员都懂得什么是消费税补助券—水电费回扣(Goods and Services Tax Voucher—U—Save)这个长长的名称,但肯定知道有得到政府的“水电费回扣”。在2021财政年里,他们每户分别得到355元(公寓式/多代同堂)至595元(一房和二房式)不等的水电费回扣。

在新加坡,只有大约41%经济上活跃(或者说有某种收入)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换言之,有超过半数无须缴税,这些人的年收入都在2万元以下。因此,若以有无缴纳个人所得税来衡量,有大半的人称不上是纳税人。不过,每个消费者都得在购物消费时付消费税。在这个意义上,每个消费者都是纳税人。

应否缴纳所得税,是看个人收入是否达到政府所定的最低征税门槛而定。一般来说,较低收入者多半免缴税,收入越高的税率也越高(最高为22%),是为累进税。但消费税则是一刀切,只要你消费,就得付税。这对低收入者冲击自然较大,因为每个人每天都少不了最低限度的日需消费,消费税对他们来说是额外开支负担。因此就有了政府的回扣和补贴,帮助这部分人口抵消或减轻消费税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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