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香港居民陈同佳在台湾杀害女友并潜逃回港。在刑事犯罪方面,香港奉行“属地原则”,无权处理陈同佳杀人案。3月,陈同佳被香港警方以盗用女友银行卡等罪名逮捕。随后,香港法院判处陈同佳监禁。2019年10月,陈同佳刑满出狱。
2019年3月,香港政府向立法会提交《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修订草案。6月,香港举行反修例大游行,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暂停修例。之后,政府多次表明修例工作完全停止。10月,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宣布撤回修例提案。
以上是陈同佳事件的背景信息。陈同佳事件是香港政府修例的导火索,不是修例的唯一原因。或者说,香港政府试图借陈同佳事件修补两条例中的漏洞。本文分析了陈同佳受审的各种方案。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