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主张“反对一切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

李登辉是北京认定的“台湾分裂势力的总代表”。李登辉主张的“台独”或称“李登辉台独”,表现形式如北京《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所言,有“制宪”“修宪”“解释宪法”或“立法”等多种形式。

但“台独”并非只有“李登辉台独”一种。通常认为,所谓“台独”就是主张以台湾(包括台澎金马)为范围,建立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从这个“国家”与中国之关系的视角看,“台独”可分为三种:一是台湾本来不属于中国——不论是疆土中国,还是中华民国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独立成国理所当然。笔者姑且称之为原本台独;二是台湾本来属于疆土中国,但现在要独立出来,可称为疆土台独;三是在大陆、台湾同属疆土中国的前提下,两岸关系如同东西德、南北韩,即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为主权独立国家,是为政治台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