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辉为了台湾在和大陆政治谈判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以及作为独立的国际法人参与国际社会的活动,“将两岸关系定位在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对于“特殊的国与国关系”——台湾官方的外文翻译是“一个民族、两个国家”,李登辉认为这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而并非搞“台独”。
北京主张“反对一切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
李登辉是北京认定的“台湾分裂势力的总代表”。李登辉主张的“台独”或称“李登辉台独”,表现形式如北京《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所言,有“制宪”“修宪”“解释宪法”或“立法”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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