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田勘:入户消杀做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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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为达到冠病“清零”抗疫目标,中国上海和其他一些城市实施的强制入户消杀让人惊恐不安。入户消杀的对象是冠病阳性感染者家庭,以及老旧小区内存在厨卫合用的情况。按照《上海市成片老旧小区终末消毒技术方案》,如果阳性感染者与相邻周边住户共用厨房及卫生间,对与其共用厨房、卫生间的住户室内,也要开展终末消毒。尽管如此,有些基本问题还是要弄清,才能既让消杀有科学依据,也能消除公众的恐惧和社会不安。

消杀所使用的是84消毒液、季铵盐、次氯酸和过氧化氢,以及其他消毒液等。这些消毒液对于活的微生物和寄生虫是有效的,关键是这些微生物在环境中是存活的,如灭蚊,可用胺菊酯、氯菊酯等杀虫剂来消杀。但是病毒之类的微生物,是靠其脱氧核糖核酸(DNA)和核糖核酸(RNA)生存,前者如腺病毒、疱疹病毒等,后者如冠病病毒(SARS-CoV-2)、流感病毒等。病毒是微生物中较小的一类,没有自我生存能力,只能寄生于宿主,如动物、人、植物和细菌等,依赖于把自身的DNA和RNA整合到宿主细胞进行复制,才能存活。在入侵人体细胞时,也造成对人和其他生物的伤害。但也有一种情况是,病毒进入人体或整合进人体细胞,可以成为共生关系,这也是与病毒共存的基础,是另一个话题。

由于冠病病毒并不能在活的生物体之外长久存活,也不会有生物活性,因此,消杀对消灭病毒基本不起作用,甚至是画蛇添足。即便病毒可以依附于物体表面存活,也只是数小时和几天,不用消杀,自然而然就灭亡。正如不能通过消杀来消灭流感病毒一样,疾病控制和预防也从来不会采用消杀手段。无论是冠病还是流感病毒,都需要以人为载体,才能存活和传染他人。人通过接触病毒阳性物体表面而被感染的概率,不到10万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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