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7月之交,李显龙总理、黄循财副总理和王瑞杰副总理分别在不同场合强调更新和强化“社会契约”的重要性。2020年12月,新加坡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绘制了以英文书写、关于社会契约的系列海报,海报上阐释了社会契约的意义:“社会契约是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一种隐含协议,它厘清政府与人民所扮演的角色和应尽的责任,形塑现在和未来的社会。”海报清楚陈列社会契约所涵盖的三个层面:个人与家庭、社区、政府。个人做出努力,家庭作为其主要支柱;社区在于强化社会凝聚力,亦作为额外的社会支援力量;政府的职责在于创造发展与机会的条件,为国人提供具针对性的支援。

建国57年来,新加坡的社会契约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960年代至1980年代的建国时期,当时政府聚焦于国家生存方略,推行具有实效的经济政策、巩固国防力量、基本教育、住屋和医疗保健,并提供基础性社会援助。在改善个人生活条件方面,强调自食其力与个人责任。

第二个时期是1990年代至2000年代中期,新加坡进入多渠道援助时期,政府把视角放在全球市场,科技和人力流动性带来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这时候社会契约的范围扩大,当局鼓励集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