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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月云:从“问路费”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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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认为,在地铁上觉得自己有权利和自由大声观看视频的人,他的主观空间就很大,甚至扩大到侵犯其他人觉得舒服、有权利享用的范围。(陈渊庄)
作者认为,在地铁上觉得自己有权利和自由大声观看视频的人,他的主观空间就很大,甚至扩大到侵犯其他人觉得舒服、有权利享用的范围。(陈渊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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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并不表示任何人都可以随己意“爱怎么着就怎么着”。我们“并没有义务与责任”忍受他人以“我有自由”而带来的困扰与不便。

最近香港油麻地有家便利店职员,在店门口张贴告示《问路费一次$10蚊》。10蚊即10港币,约等于新币1元7角。有人把告示拍下放上网,即刻引起争议。多数人批评便利店没有服务精神、斤斤计较、连举手之劳都要讲钱、助长拜金风气、缺乏人情味、没有同理心等等。

原来这家便利店此前是一个跨境巴士售票处,因冠病疫情,售票处暂时关闭。边境开放后,跨境巴士重新营业,但售票处搬迁他处,许多人不清楚,扑了个空,就到便利店问路。据便利店负责人说,每天百多人问路,有些问路者不顾店员是否正在忙,认定店员必须提供道路指引,把这个“服务”视为理所当然,态度恶劣,连谢谢都不说。

便利店的告示这么写:“本公司或店铺员工并没有义务与责任提供道路指引服务。如态度不好,那是应该的,没有谁欠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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