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初拟20条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反馈截止日期是6月25日,如无意外,会很快实施。该意见的背景是近期出现多起网络暴力事件,造成一定的人员伤亡和社会负面影响;意见对网络暴力中的公民权益维护、构建网络秩序、定义网络暴力犯罪、提供法律救济、推动综合治理等内容做出详细规定。
相信有很多专家学者和权威人士参与其中的意见稿,已经尽可能地考虑到各种因素,也会对网络暴力现象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只是今后的工作难点依然非常清楚,恐非一份文件可以解决。这些难点至少包括:很难对网络暴力行为进行认定,这里的行为主体、内容分析、暴力界定等,都会在带来巨大工作量的同时,产生巨大争议;论证网络暴力行为与严重犯罪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极为困难,不管是针对个人还是群体的网络暴力,其间的直接联系,大部分时候都很难用证据加以固定。由此看来,法律措施固然重要,却更多是“法者禁于已然之后”的无奈。探讨并了解网络暴力现象的社会根源,并加以引导修正,可能才是治本之策。
网络暴力往往针对社会热点事件的发生,信息公布缺乏及时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是直接原因。几乎所有社会热点事件本身,就包含背离常理、权力傲慢、巨大后果等等因素,是民众急于知道真相并寻求正义的焦点,它比一般事件更需要在最短时间内给公众以尽可能详细的交代,在尊重隐私和法律的基础上,提供给公众感兴趣的所有细节,并且是在日后经得起查证的可靠信息,如此才会让网络暴力没有产生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