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外长潘多尔近日接受“今日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坦率批评:“联合国安理会辜负了世界,因其无力预防全球冲突,早就须要进行改革。”
这是大实话,却是老问题。很多国家对安理会改革,尤其是增设常任理事国的呼声很迫切,特别是俄罗斯发动侵略乌克兰的战争后。安理会受限于《联合国宪章》,不能制约常任理事国的“硬伤死循环”,无所作为,既不能通过谴责或制裁决议,又不能停止俄罗斯的会员权利或除名,招致更多不满。
《联合国宪章》第27条第三项赋予“五常”对安理会非程序事项的决议,均有平等的一票否决权,这是五常最大的特权。第109条第二款、第108条明确规定,对《宪章》的任何更改建议、正式通过的修正案,均须经过安理会全体常任理事国“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才能生效。既然五常对《宪章》任何修正或修正建议都有否决权,怎么可能主动削减或放弃否决权这个最大特权、放弃二战胜利的果实和回报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