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日正式批复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该局主要职责是: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民间投资政策;建立与民企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重大问题和提升国际竞争力。
在国家发改委设立专门的民营经济发展局,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效果,证明政府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因为,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不是靠某个部门机构就能解决的,必须依靠各部门和个人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用诚意、耐心和效率打动民企,民营经济的发展才能不断活跃,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才能不断增强。
眼下而言,由于服务民企的职能分散在各部门和行业协会,成立这样一个协调机构,不失为一种方式。关键就看,新设机构应当关注哪些问题,负责哪些工作。如果所赋予的职能不是从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入手,不能帮助民企化解矛盾,而是做些不接地气的事,那甚至连象征意义都不能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