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被非正式地问道:“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单一促进因素是什么?”他深思熟虑地回答道:“法治。”但有种观点认为,“似乎中国是个例外”(汤姆·宾汉姆(Tom Bingham):《法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57页)。这种观点可以称为法治层面的中国例外论,其含义可以表述为中国是法治例外国家,即中国没有法治,却可以取得较好的经济增长。但是,中国的经济增长真的不依赖于法治的相应进步吗?
一、中国例外论及其逻辑缺陷
其实,法治层面的中国例外论犯了一个逻辑错误,即混淆了横比和纵比。
这种观点所言的法治,显然是西方发展出来的现代法治。以之为参照系,中国的确算不上法治国家,因为中国官方本来就没打算搞西方那一套,中国实行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那它不符合西方现代意义的法治,也就再正常不过了。因此,在横比维度,人们能够得出中国没有法治,也可以取得目前看来较为成功的经济增长的结论。但是,该观点缺乏纵比维度。改革开放(1978年)以来,一方面,中国经济取得巨大增长;另一方面,中国的法治建设也取得巨大进步。至少从直观上看,这两方面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经济成就绝不是,也绝不可能是在改革开放前的法治环境中获得的。并且,中国法治建设的波动会直接、迅速且显著地影响中国经济状况,对中国经济具有决定性影响。所以,中国不是法治例外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