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黄祖耀博士的逝世,新加坡银行业历史上的一个篇章也写上了句号。

辍学生得以管理一家银行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更不用说收购国内的另外五家银行了。银行董事主席可以在机构中行使行政权力的日子也俱往矣(从1974年到2007年,黄博士担任大华银行集团主席兼总裁长达33年)。如今,金融机构的董事甚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都必须得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批准。

我是在1971年10月认识黄博士。身为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会长,黄博士率领历史性的贸易代表团访问中国。我是随新加坡首个贸易代表团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三名本地记者之一。大华银行在那年早些时候已宣布收购崇侨银行,所以我第一次见到黄祖耀时,他已拥有两家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