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疑问:美国的华人人才,有多少是在中国成才以后去美国的,有多少是在美国完成学业以后成为人才的。这个很有趣也值得思考的问题,其实涉及几个层面的关注:第一,是否存在中国人才在国内默默无闻甚至受过打压,到了美国大放异彩这个现象;第二,由此进一步,是不是因为美国提供了更包容和更有激励机制的制度环境,使得中国乃至世界各地的移民,在来到美国后更能人尽其才而不被埋没?第三,这里的“成才”和“人才”的定义和标准又是什么?特别是在人才流动日趋频繁,一个人往往兼具多重身份和自我认同的全球化时代,人才到底算哪边的,就像外包加工后卖回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出口商品,究竟算产于哪里一样,确实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现象。

这似乎也涉及上世纪80年代在中国引起广泛兴趣的“人才学”问题。一个社会的进步,归根结底是靠少数杰出人才推动,惠及一般大众的。因此,那时代中国的政治文化从歌颂泛政治化和千篇一律的“战斗英雄”和“劳动模范”,开始变得多元化。人们也开始意识到,“人才”这个概念所蕴含的意义,不是去制造千人一面的英雄模范,而是在新兴的多元化和个性化标准下,注重一个人的某些个人才能和特殊的专业贡献,并包容某些个体缺陷。在这一价值转换的背景下,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社会舆论,曾推崇过数学家陈景润这样非政治、纯学术,在个人生活方面似乎缺少自理能力的世外高人,后来也关注和歌颂过一批大刀阔斧推行企业改革,或最早承包国有企业的个性鲜明的改革家型人才。

这样看来,人才就是拥有某种专长和才干,能把所长发挥到极致,拥有鲜明个性,甚至会引起社会争议的一些人物。这种形象比无可争辩的高大全型旧式“英雄模范”多了个人特质和色彩,贡献也不限于道德感召,而是对社会变革或学术研究更切实的推进,同时帮助大众初步认识到价值多元的意义,引受众深层思考。比如,女明星刘晓庆的绝对自信,女作家遇罗锦对自我感受的追求,都挑战了当时的社会行为规范以及婚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