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必有死,生与死是人类生活的一个过程。我们没有选择生的自由,在目前的社会道德和价值观之下,同样没有选择死的自由。死对往生者来说是一了百了,不过整个死亡的过程可长可短,对参与整个过程以及过后继续活着的后人来说,可能是一种梦魇。如果要把对后人造成的冲击减到最低程度,就要先理性了解整个死亡的过程,尽量在生前做些死亡管理的准备。

目前我国在协助“临终安排”方面只有三个文件:持久授权书(Lasting Power of Attorney,简称LPA)、预先医疗指示(Advance Medical Directive,简称AMD)以及预先护理计划(Advance Care Planning,简称ACP)。这三份文件为管理死亡提供很好的参考,不过要真正执行的时候,却不是那么简单直接。由于在每一种死亡情况下所涉及的社会道德、价值观、资源、财务甚至法律的层面不尽相同,如果在往生前没整理出一些简单的指导原则,以方便至亲和后人或者LPA执行人去执行的话,将会衍生出许多灰色地带的挑战。

如果能够寿终正寝无疾而终,而死后的各项事宜也都预先计划妥当,没留下什么复杂的手尾给后人,那是最佳状况。但很多人是不幸病逝的,病人一般上会从有认知能力和知觉的情况,恶化到失去认知和知觉,最后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