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凡路过启动的ERP电子闸门时的驾驶者,倘若储值卡的余额不足,或忘了把储值卡插入阅卡器,只须要在收到陆路交通管理局的通知短信后的五天内清还拖欠的公路电子收费,就不必支付10元行政费。笔者对这个消息暗自开心,感觉国家愈加成熟,对政策的处理方式也愈为宽容。

记得20多年前,笔者就曾在上班的早晨于泛岛快速公路上,因为忘了把储值卡插入阅卡器,而须支付10元行政费。犹记当年,市场上可以掩盖阅卡器的罩子尚未普遍,所以很多时候车主停车后便会把储值卡取出,所谓“钱财不露白”,以避免被盗窃。毕竟几块钱事小,搞不好车窗被砸还是其他闪失,反倒是麻烦得很。

事发当天早上,我因睡迟了,匆匆驾车赶紧上班,精神恍惚,结果忘了置入储值卡。驶过ERP电子闸门的当儿发出滴的声响时,我开始懊恼了,并埋怨10元行政费实在是贵了些。与停车固本时间放得不足,在超时不过一个小时内收到罚单,所必须支付的6元相比,高了许多,更何况那还得稽查员亲自到停车位巡察发现。ERP电子闸门则闸门恢恢,疏而不漏,没有人能逃避付款,仅是一时的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