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全称是供销合作社,1989版《辞海》的定义是:中国农村劳动人民自愿入股并由国家扶持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商业组织。供销合作社具有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主要职能是对农村供应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收购和推销农副产品和工业品,为农业生产服务,并方便人民购销,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这个概念掺杂理想化的、字面上的,也就是没有落地的内容,如群众性、民主性、灵活性就是如此。供销社的兴衰与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及思维密不可分,但对其定性或定位在当代还有不同看法,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半官半民、上官下民等说法都有,堪称一笔糊涂账。其实将供销社视为一种国有企业,就容易理解了,所有制只是噱头,那么多冠以人民称号的单位,人民何在?
11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纪念大会,重要指示和批示都说,供销社要当好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更大作用云云。两三年前供销社还和国营“大食堂”这个历史概念,在媒体上一起喧嚣一阵子,但并没有翻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