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联合早报》5月13日发表《联大2758号决议为何未提台湾归属问题?》一文后,接到多位读者朋友询问:同样是联合国大会(简称联大)通过的决议,为什么2758号决议具有这么强的法律效力,而最近几年高票通过的涉及俄乌议题的多个决议,对俄乌战争却没有产生实质影响?

这实在是一个好问题。

对联合国的基本运作有所了解的读者应该知道,它的权力中心是由五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的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25条规定:“联合国会员国同意依宪章之规定接受并履行安全理事会之决议。”因此,安理会通过的决议,对联合国会员国一般都有法律约束力。特别是在涉及全球和地区安全议题上,只要是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一致同意(至少不反对)并获得通过的决议,就能得到较好的执行。典型者如1991年11月29日安理会通过的第678号决议,依宪章第七章授权联合国会员国,对入侵科威特的伊拉克进行军事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