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可记事、抒情、言理、应用。“言理”,简言之,就是以文章表达思想,说明道理,而所表达的思想或道理,要与国家社会的福祉相关。东汉王冲《论衡·自纪篇》:“为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世用者,一章无补。”清初顾炎武《文须有益于天下》的论调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顾文的中心思想是,有益于国家社稷的文章多多益善,反之,无稽之谈、剿袭之说、谀佞之文则不要写。古人对写作抱持严谨审慎的重视态度,由此可见一斑。
写作不分年龄和学历。1977年,纯粹本着分享的心态,当时只有小学文化的我在《星洲日报·语文》发表几篇短文。在念高一时,我开始在《星洲日报·读者之声》发表议论文。
2005年3月25日,一名马来人阿兹曼在波那维斯达地铁站纵身跃入地铁轨道拾鞋丧命一事,深深牵动我的心弦,令我感到歉疚。因为我也曾有东西掉落地铁轨道,情急之下很想跳入轨道捡回失物的经验。同年3月29日,《联合早报·交流》发表拙文《地铁站应竖警惕牌》,我在文中写道:“如果我能及时把我的经验通过报章媒体公诸于世,形成一股舆论压力,那阿兹曼或许就不会丢失性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