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打开新闻网页,好几个“女司机”肇事的新闻标题闯入眼帘。也许是职业病使然,我下意识认为本应字字珠玑的标题特意提及性别信息,一定与事故成因有关,但读完正文后却发现两者毫不相关。

这不禁让我讶然,标题讲究简洁有力,力求减少无谓信息。若交通事故没涉及情杀、骚扰等有关性别的情节,强调男女是一种信息冗余,并不符合打题原则。

也许有人说:“我就想知道肇事者是男是女。”但若司机是男性,标题特意指出“男司机”的情况明显较少,一般会直接用“司机”。在这一语境下,“女司机”并非区别于“男司机”,而是直接与“司机”剥离,俨然成了一个被边缘的他者,即第二性(The Second Sex)。这类表达也会进一步加深对女司机的刻板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