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7月25日再次对总统提名的大法官人事同意权案进行表决,结果所有七名被提名人全数未获同意。这是继2024年12月24日之后,立法院第二次全面否决总统提名的大法官人选。随着2024年10月七名大法官任期届满,以及立法院两度全数否决提名案,现行大法官人数已锐减至八人,远低于2025年上路的《宪法诉讼法》规定的10人评议门槛,使得宪法法庭面临停摆危机。

此次全面否决的结果,审查标准值得深究。摊开两次提名名单,被提名人的资历背景实难以用“不适任”来解释。台湾总统赖清德在第一轮提名中推荐的司法院长台大法律系特聘教授张文贞、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审判长王碧芳、中研院法律研究员廖福特等,皆为具公信力的学界与实务界翘楚,但也提名较具政党色彩的国会观察基金会董事长姚立明为副院长。在第一轮提名遭否决后,赖清德在第二轮提名中采取“全资优生”策略,被提名的司法院长资深检察官蔡秋明、副院长最高法院法官苏素娥等,皆为无党政色彩的司法系统高层代表或学界权威。

这两组在专业上无可挑剔的候选人名单接连遭全数否决,恰恰印证国民党立委吴宗宪的说法。他指出,党团全数否决的原因是被提名人“缺乏对抗执政者的勇气”。这番言论点出在野党团的审查标准,已从单纯的专业能力,扩大至被提名人对执政党的立场与态度。这使得大法官人事同意权的行使,从专业评断转变为政治意识形态和政党利益的考虑,凸显总统提名权与国会同意权之间零和对抗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