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期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并要求各国予以认同。然而,主要发达国家并未完全接受这一原则,而是各自采取了各自的“一个中国政策”。与此相反,许多全球南方国家则普遍支持中国的原则立场。
日中两国在1972年9月29日发表《日中联合声明》,实现邦交正常化。在这一文件中,中国明确提出“一个中国原则”,日本则表达了不同于中国的独自立场。声明中最关键的一句是:日本“充分理解并尊重”中国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但并未表明“接受”这一主张。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充分理解并尊重”之后,声明紧接着插入:“坚持《波茨坦公告》第八项的立场。”《波茨坦公告》第八项表明,应履行《开罗宣言》,而在《开罗宣言》中明确写道:“台湾及澎湖列岛归还中华民国。”日本虽未参加1943年的开罗会议,但在1945年接受《波茨坦公告》并无条件投降,因此无法否定这一条款。
这意味着:日本一方面承认“台湾与澎湖应归还中华民国”,另一方面又未全面接受包括“台湾是中国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领土”在内的“一个中国原则”。这意味着什么?日方是如何解释该声明的?答案就是在1972年9月,时任日本外务省条约课长、为《联合声明》起草做出核心贡献的栗山尚一留下的文章,被视为日本官方立场的定本。他提出了以下几点关键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