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尾拜读《未婚生子的单亲妈妈》一文(12月28日早报网),颇为感慨。在制度高度成熟、社会秩序稳定的新加坡,竟出现“母亲须收养亲生子女,才能为孩子争取更完整法律地位”之事。它表面是个别未婚单亲母亲的困境,却触及本地家庭政策、人口趋势与社会价值间一个未被充分探讨的议题。

先应指出,新加坡有关婚育的制度设计,有清晰的文化与历史逻辑。新加坡长期以来对家庭的制度定义,始终以婚姻为核心。这极其正确:婚姻不仅是私人关系,也是抚育下一代、传承社会价值的制度性安排。因此,本地公共政策通过区分婚生与非婚生子女,在福利、税务、住房与继承等方面设立差异,以此增加个人选择的负担,鼓励稳定婚姻、双亲育儿与长期家庭责任。这套制度发挥长期正面的作用。但制度的有效性,始终以现实为前提。过去制定政策时,新加坡的人口现实肯定没有现在这么严峻。现在我们的总体生育率已长期低于人口正常替代水平;老龄化问题加剧。在此背景下,每位新出生的公民,都是珍贵的社会资源。

方今世界各国的家庭形态已不再单一。据国际社会保障协会(ISSA)统计,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未婚、非婚生育率的平均值,从1960年的6%上升至2016年的40.3%。新加坡也有不小的未婚单亲人群。根据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马善高在国会书面回答中透露的数字,2020年至2024年间,本地每年平均有约745名母亲未婚生子。而且,近年来本地家庭形态正悄然多样化,不但晚婚与不婚比率上升,随着女性经济地位的提升,对不健康家庭关系的容忍度也在下降。单身女性利用试管婴儿等新技术来延续后代的情况也在增加。正如有媒体报道所显示的,一部分新加坡女性选择独自生育,并非出于轻率,而是在权衡利弊后作出的慎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