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国家法院宣判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对国会特别委员会作伪证(说谎)罪成,处以罚款1万4000元。被告提出上诉,结果败诉,高等法院上个月作出裁决,维持原判。国会领袖英兰妮1月14日据此在国会提出动议,经表决认为毕丹星已不适合继续担任国会反对党领袖一职。黄循财总理也迅即终止毕丹星的职务。

执政的人民行动党议员和官委议员都投票支持英兰妮的动议,工人党的10名议员和一名非选区议员则反对动议。这意味着所有工人党议员都认为毕丹星不应被剥夺国会反对党领袖一职,尽管他所犯的是一项刑事罪。

毕丹星本人虽然曾表明完全接受法院的判决,但却显然不接受自己犯罪的事实,坚称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工人党主席林瑞莲更进一步指有关动议是一场政党政治操作(party-political exercise)。换言之,就是执政党对反对党的打压,尽管这与事实不符。犯罪被罚,承担必要的后果,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