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不少法学界人士和政治观察家所预料,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2月20日宣判,美国总统特朗普援引1977年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对几乎所有国家的进口商品征税,属于行政越权;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六比三的投票结果,裁定加征的关税违法。特朗普随即签署公告,改用另一项法律——1974年的《贸易法》第122条,对所有国家商品实施新的10%临时关税。2月21日他又在社媒发文,把新关税提高到15%。
判决显然并没能一锤定音,美国的“解放日”关税争议不但会持续,还因为这个判决而带来更多变数。特朗普政府官员强调,在“解放日”之后与各国达成的贸易协定所规定的关税率不受判决影响;特朗普新增的15%关税,只是填补最高法院判决后所造成的税率真空。换言之,对白宫而言,作为特朗普总统第二任期的旗舰政策以及最称手的外交工具,全球关税将照旧,只是为了遵守最高法院判决,而采取一系列补救措施而已。但判决还引发其他问题,包括至今所征收的超过1300亿美元(超过1640亿新元)关税是否该退还,如何退还等,最高法院判决并未说明。
勃然大怒的特朗普形容判决“极度反美”,并辱骂支持判决的大法官是“笨蛋和走狗”“非常不爱国,对宪法不忠”“没勇气为国家做正确的事”,甚至宣称他们的判决“受到外国利益左右”。然而有趣的是,特朗普骂归骂,同时采取行动因应大法官的裁决,改用其他法律来继续自己的政治目的,却吊诡地反映美国政府“守法”的精神。这套对“法治”的即时演绎,或许更是值得玩味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