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定推翻了总统特朗普依据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实施的全面关税措施,这对坚信法治和民主制度的人士而言,无疑是场胜利。但无论是在美国国内还是国外的庆贺行动都极为短暂,因为这一裁定迅速催生围绕美国贸易政策及对外关系(包括与传统盟友之间关系)的更大不确定性。

首先,美国进口商有权要求退还已缴纳的非法关税,但确定退税期限、对象及金额却是一场可能耗费数年的行政噩梦。在人工智能威胁律师和会计师等许多白领工作的当下,有些人或许乐见此类工作带来的额外需求。但这一结果却与现任政府关于提高效率和减少政府对商业干预的承诺背道而驰。

更重要的是,政府为关税寻找新法律依据的行动,已造成一个涵盖各类临时措施、行业调查、双边谈判及国家安全豁免的混乱拼凑局面。政府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针对中国、欧盟及若干其他美国贸易伙伴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展开新的调查,同时也表明将持续借助其他法律工具,比如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122条实施的临时关税,以及第232条规定的特定行业措施,以维持贸易战略的实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