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在《联合早报·言论》刊登的《新加坡低生育率的观念性根源》,作者将新加坡低生育率的原因归结为“观念性根源”,并据此提出,应把政策重心从“多生”转向“早生”,甚至考虑逐步将生育与婚姻、住房等条件脱钩。这一观点虽不无启发,但在因果关系与现实可行性上,仍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
首先,将低生育率归因为“观念”,须要更加谨慎。观念当然会影响行为,但问题在于,它究竟是原因,还是结果?从东亚整体情况来看,无论是日本、韩国,还是新加坡,都经历类似的变化路径:经济发展、教育普及、生活费上升,与此同时,婚育年龄推迟、生育意愿下降。
如果这一趋势在不同社会反复出现,更合理的解释,应是人们在现实约束下做出的选择调整,而不仅仅是观念本身发生变化。换言之,观念往往是对现实条件的回应,而未必是独立存在的根源。低生育率主要不是观念本身的问题,而是结构约束下的理性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