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生态文学,绕不开自然书写。说起来,自然作为书写的对象、题材或背景,从文学的源头就开始了。比如我们熟知的《诗经》的开篇,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还有“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等等,以山川草木,作为文学比兴的手法是很常见的。后来还发展出山水田园诗派,涌现许多杰出诗人,比如陶渊明、谢灵运、孟浩然、王维、柳宗元、杨万里等,无数诗篇流传至今。这些作品和今天的自然书写,既是一脉相承,又有着根本性的差异。

人类和自然的关系是一个老话题了,深究起来,人类可以说是自然之子。如果以人伦关系打比方,从最初的相依为命,到后来的相爱相杀,如今对人类来说,似乎不得不省思,重新梳理与大自然的关系。这背后是我们文明进化的底片,在摇晃中慢慢地清晰显现。

在远古时代,先民刀耕火种,生产力低下,吃饭要看老天爷脸色。他们把自己看作大山、河流的孩子,在它的怀抱里战战兢兢地生存。那时,人类对自然是顺从和感恩。到了农业社会,和大自然的关系还算亲密和谐,在天地间靠劳动开辟家园,山水田园是可游可居的,是能够对坐可以归隐的,李白就说:“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牧歌式的山水田园诗强调“天人合一”,是以自然服务于人类为核心的。